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金市财核〔2021〕51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第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投标。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第三期)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十二条及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本次招标在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业务承办银行中进行,承办银行需同时符合《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财核〔2021〕51号)的第十五条规定: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注意事项:还未在政采云平成账号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附件《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2024年10月29日09:30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0月29日0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室(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