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前言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政府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旨在帮助职工积累购房资金。金华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其住房公积金政策也日益完善。为了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和材料要求,特编写本指南。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范围和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 租赁住房的;
3.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
4. 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 出境定居的;
6.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已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
8. 其他符合国家和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条件的。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材料要求
1. 提取申请书:申请人需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签名或盖章。
2.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3.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申请人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婚申请人需提供离婚证明。
4. 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申请人需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
5.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6. 贷款合同或还款凭证: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申请人需提供贷款合同或还款凭证。
7. 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休证、退休证、残疾证等。
8. 出境定居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9. 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10.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11.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提取情况,申请人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发票、贷款还款明细等。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和证明材料,将申请材料报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 申请人收到提取款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购房、租房、还贷等。
五、温馨提示
1.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手续后,需按照规定使用提取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3.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遵守国家和金华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