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金华公积金最新政策出台了!以下是《浙江省金华市关于调整2017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欢迎阅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进行调整,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缴存人2016年全年工资总额除以12求得,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见角进元,计算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29880元。经营困难的单位及其职工,可按不低于1660元标准按实确定。
二、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组成按金市财综〔2015〕423号文件执行。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再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
四、办理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9月25日,未在2017年7月调整基数的缴存单位,应补缴7月起的月缴存差额,由缴存单位按格式填写《补缴清册》报公积金中心进行补缴,期间因单位职工发生调出、退休提取等原因销户职工,由缴存单位自行发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方式,形成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3.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在日常销户提取时,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部分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适用利率结计利息。即当年归集的,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结计利息;上年结转的,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结计利息。
1.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8%;经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核准,有条件的单位可增加1到3个百分点,困难企业可降低1到3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相加。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时,职工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各自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1.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按金市财预[2005]90号《关于重新明确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计提基数的通知》规定执行。
2.企业及其他单位按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采取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采取自行送缴或银行托收,汇缴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银行实际入账日期记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采取自行送缴的,由单位于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缴存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2、采取银行托收的,由管理中心在次月初通过银行特约委托收款方式,从单位账户扣划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
8.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房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10.无私有房产而租用住房,其支付的房租已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25%(家庭人员计算包括本人、配偶及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且当年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3.督促单位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转移或封存手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是《住房公积金存折》,职工可以凭《住房公积金存折》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手续。
1.对账单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年7月份通过单位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单。
2.办事大厅查询: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填写《住房公积金查询单》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直接给予查询。
※提示说明:由于目前市中心系统网络和网站尚未实现数据的实时联通,因此,个人查询的住房公积金数据与实际汇缴数据有一定的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