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对于第一次提取的用户来讲,其到账的时间按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提取时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次提取的到账时间则为提取周期计算出来的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